专业实践学分认定表
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专业实践学分认定表
班级
姓名
性别
申报时间
所 学 专 业
学 号
实践项目或内容
申报学分
实 践 内 容 小 结
指导老师或小组长初审意见
据考核要求,经认定给予个学分,核定分。
指导老师或小组长签名: 年 月 日
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意见
经审核,同意给予个学分。
文学院(盖章) 分管副院长签章: 年 月 日
教务处审定意见
经审定,同意认定个学分。
教务处(盖章) 分管领导签章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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