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试招生也是育人,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。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科教学·语文领域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〔2023〕2号)、《关于做好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24〕1号)等文件要求和《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,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制定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教育硕士学科教学(语文)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。
一、指导思想与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科学性的原则,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选拔,确保安全,不断提高招生质量。
二、组织管理
1.文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,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。
2.文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,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。
三、一律不破格录取
四、加分政策与专项计划(详见学校复试工作方案)。
五、复试(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)
1.缴费
2024年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元/生。各位考生须在3月28日下午5点前完成缴费,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;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,复试费不予退还。具体缴费方式见研究生处网页通知。
2.资格审核、心理测试、笔试
(1)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:
①密封完好的《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》;
②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(普通应届生携学生证或学籍证明,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,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)及复印件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、学位认证报告;应届本科毕业生,资格审查时出示学生证或学籍证明;
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;
④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考生还须提供本人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扫描件;
⑤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专业课程成绩证明,
注意: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;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;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
(2)心理健康测试
时间:3月29日下午2:00--2:20(心理健康测试),具体见研究生处网页通知。
(3)笔试、加试
时间:3月29日下午2:30--4:30
地点:南校区逸夫楼附楼C02教室
3.面试安排
(1)时间要求:3月 30日上午 7:00 之前、下午 1:00 之前必须到场;
(2)地点:
考务室 求实楼 402,备考室 求实楼 409(备考室1)403(备考室2)
求实楼 407 (考场一)406 (考场二)405(考场三)
考场四) 401 (考场五)
(3)流程
7:40 之前,考生先集中在候考室门口抽签,核验身份信息(身份证),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,然后进入候考室等待;
7:40 ,5个考场的1号考生同时进入备考室抽题,备课 20 分钟,后续每两人依次进行;
8:00 开始,考生按抽签的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面试。
(4)内容:综合素养测试(50分)和专业素养测试(50分)两个部分,总分100分,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(其中专业素养测试不少于20分钟)。
①综合素质测试(百分制)。主要考查内容包括:思想道德、仪表形象、语言表达、外语能力、教学机智、才艺特长等;考生的治学态度、动手能力、专业思想、知识结构、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;考生运用语文学科知识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和能力;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。考察形式:自我介绍+素质问答(抽题)+评委提问(含英语听说能力提问)。
②专业技能测试(百分制)。主要考查内容包括:考生从事语文教育教学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,考核方式主要以讲课为主。
(5)选用教材:教育部组织编写、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教科书必修(上、下册)。
(6)复试结束。复试时间到,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。
(7)复试成绩
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形式。面试成绩=专业技能测试成绩×50%+综合素质测试成绩×50%;复试成绩=专业知识测试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70%。60分以上为合格,复试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(8)注意事项:
①面试过程环节会有考务人员一一引导,请考生听从安排。由于要提前抽签和为试讲做准备,请考生一定不要迟到。迟到超过20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。
②请将手机关机,手机、包、资料等个人物品全部放到候考室指定位置,由考务人员看管,考生面试结束出考场后,再到候考室取走手机等随身物品。
③备考室中会提供草稿纸,供考生梳理思路,考生可以将草稿纸和抽到的课文纸带入考场试讲。面试完毕出考场时,请将草稿纸和课文纸交给考场门口的考务人员,不得带走。
六、录取
考生总成绩=初试标准分*50%+复试成绩*50%,总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。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、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,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必须于24小时内回复待录取通知,否则取消其待录取资格,且一旦接收待录取,原则上不再办理取消待录取操作。
七、信息公开
复试名单及最终录取名单将会公示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。
文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:何老师,电话:办公电话0713-8621648;手机15271585712.
文学院(苏东坡书院)接受监督电话:0713-8836008
研究生招生办公室:0713-8833080/8835929;
校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:0713-8621623。
文学院(苏东坡书院)
2024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