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学院关于2018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文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9-06-21浏览次数:662

进一步落实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的专业建设理念,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意愿和个性发展,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校教[2018]11号)文件精神,现就2018级本专科学生中仍有少量转专业需求的问题,做出如下安排:

一、本次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思想

 基于兴趣和专长的基本准则,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。实行以“学校统筹、学院自主、学生自愿、择优录取,部分微调”的工作方式。转专业工作由学校宏观控制,教务处统筹安排,明确总体要求;学生根据转专业方案自愿申请,各教学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、接收名额、组织考试、择优录取。

二、文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陈志平

成员:舒开智      王艳艳  汤天勇  张小琴

、转专业申请对象及条件

(一)转专业申请对象:我校2018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。

(二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.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;

2.学习态度端正,无违规、违纪行为,无课程不及格现象;

3.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;

4.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;

5.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;

6.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。
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允许转专业:

1.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;

2.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;

3.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学生;

4.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。

 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符合上述条件,同时还需符合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。

、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要求

(一)各学院拟定转专业工作方案,在学院网站公示接收指标。

各学院根据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决定招收专业和数量,并按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。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需明确以下要件,可增加与专业有关的其他要求。

1.时间:2019年6月28日前

2.指标:每个专业转入不超过5人;学院总转入人数不超过10人。

3.考试科目:本科考试两门:笔试和面试,笔试科目名称《阅读与写作》,面试:粉笔字书写和朗诵,其中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,笔试和面试任何一门不及格的不予以录取; 专科免试。遇有成绩并列,以笔试成绩高低作为依据。

(二)个人申请——填写和提交转专业申请表

1.时间:201975日前

2程序:到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纸质申请书;经学院领导签字后送交转入学院办公室。

由转入学院将审核合格者造册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终审备案,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参加考试名单。

(三)参加考试——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

1.考试时间:2019年7月6日上午(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)

2.考试内容及安排: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和面试内容及安排以各学院网站公布的考试方案为准。

3.考试成绩公示:考试成绩于7月7日下午5:00前在各学院网站上公示。

(四)办理手续——录取和办理转专业手续

1.录取公示:7月20日前公示录取名单。

2.办理转专业手续:于开学第一周内完成转专业手续。

、关于转转专业学生后期学习安排的说明

      1.转入新专业未修课程,要求在两年内完成补修,不能影响大四实习;

      2.补修课程要求跟班学习并按相同要求考试;

      3.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免修,但课程免修需办理免修手续;

      4.严格按学籍管理要求,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留级或降级处理。

、关于各学院制定转专业方案的几条建议

      1.师资条件及办学条件不足的专业不宜转入;

      2.学习较差,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不宜转专业。(有三门及以上课程补考者不宜转专业)。

      3.本次转专业尽量控制在相近专业之间,专业差异大,补修课程太多的不宜接受。

 

 联系人:张老师    联系电话:8833725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文学院(苏东坡书院)

         2019年6月18日